陈家港电厂燃料智能化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陈家港电厂燃料智能化改造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燃料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1)新建3台皮带煤流采样机(1台入厂/2台入炉,原设备拆除);
(2)新建2台全自动制样机,分别与入厂/入炉采样机对接;
(3)新增智能存查样柜(容量1200个仓位,满足现场需求);
(4)煤样传输采用气动自动传输,新增气动传输装置1套;
(5)新增标准煤化验室1项(由输煤综合楼三楼办公室改造),同时配套化验室气路系统、试验台、排气装置等;新增化验室设备管理网络系统1套;
(6)采样、制样、化验、存样等关键设备区域新增视频监控系统和门禁管理系统(以满足现场需求为准);
(7)新增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1套,含数据接口(统一公共标准数据接口平台,实现与燃料、ERP、输煤程控、数字化煤场、江苏公司智慧电厂系统等)和网络安全;
(8)新增燃料信息管理系统1套;
(9)新增三维仿真系统1套;
(10)新增相关配套电源及盘柜、综合布线,配套土建工程(入厂煤采制中心改造(T2转运站)、入炉煤采制中心改造(碎煤机室)、输煤综合楼三楼办公室改造等)设计和施工。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系统投运。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原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仍在有效期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原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企业燃料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需包含全自动制样机、智能存样及气动传输装置、燃料管控系统等核心设备及软件)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17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24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