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地下水、废水及土壤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海南公司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仲 音南路 |
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建设有 7 条 600 吨/日垃圾焚烧生产线,每条垃圾焚烧生产线配置一套烟气净化系统,余热锅炉产出的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上网;配套附属生产、生活设施。本工程分一期、二期、三期,生活垃 圾处理能力 4200 t/d,全厂 365 天连续运行,主设备年运行 8000 小时。 |
已投产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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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 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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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地下水、废水及土壤检测 |
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海口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三期、 飞灰填埋场地下水、废水和土壤检测 |
36 个月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 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法 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 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 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 设备设 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 业绩经验等。
(3)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资 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 图附投标文件内)。
(5)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在海南省设有开展环境监测业务所需要的实验室;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应包含地下水、土壤指标;
3)投标单位通过资质认定时间至少 3 年以上。
(2)业绩要求:近 3 年内在国内已完成 2 个及以上生活垃圾焚 烧厂企业委托地下水及土壤相关检测工作业绩 (需提供合同封面、 合同主要内容及签字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全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 (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