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邯郸东郊热电绿化维护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河北公司邯郸东郊热电绿化维护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邯郸东郊热电绿化维护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地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经济开发区光明西路11号,建设有2台350MW发电机组,总装机700MW,2019年正式投产发电。厂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东部的肥乡区境内,厂址北距309国道约0.7km,西距邯郸市约15.4km,东距肥乡主城区约15km,从厂址经由309国道可直接与G4(京港澳)高速公路、G22(青兰)高速公路以及107国道相通,交通条件便利。
招标范围:公司厂前区周边区域、生产区域主机房、炉房、脱硫、冷却塔、煤场等周边、铁路两侧、临检区域等草坪修整、土壤补缺、土质改良、树木花卉及绿篱的修剪、管理、养护等工作,东郊事故灰场周边围栏内外一米之内的杂草清理(攀爬围栏上的杂草包括在内)、东郊事故灰场周边排水渠内杂草的清理及维护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服务期限:2022年2月1日-2025年1月31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绿化养护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提供同一业主的多份合同只认定为一份业绩)。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26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1-10 11: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