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营经济开发区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主体建筑安装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2-21
项目所在地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新材料产业园内 一、招标条件 东营经济开发区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主体建筑安装施工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划建设4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分布式能源机组,分两期建设。 范围:2×32MW级燃机+2台双压余热锅炉+1×4.5MW级背压机式汽轮机组+1×15MW级抽凝式汽轮机组的多轴联合循环机组建设范围内的全厂建筑安装工程(不包括绿化工程、桩基工程、特殊消防工程、降噪工程、厂前区工程的综合办公楼(集控室设备安装调试属于主体建安标段)及传达室、厂外管网工程、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0.投标人拟派现场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在项目经理岗位上具有至少1个30MW级及以上燃气机组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包含建筑和安装)业绩。 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岗位上具有至少1个30MW级及以上燃气机组或1台套已投运的3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包含建筑和安装)业绩。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并提供2020年9月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1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应具有独立承担2台套30MW级及以上燃气机组主体工程施工(建筑及安装)投运业绩,所有业绩必须包含建筑和安装施工,单独的建筑施工或安装施工不认定为有效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 13.招标人不接受近3年(2018年至2020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21 09:00到2021-12-2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21 09:00到2021-12-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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