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西综合能源 附属2022年后勤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2-148)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西综合能源 附属2022年后勤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华能山西综合能源 现有运行发电的风电、光伏场站共8各,其中:榆社郝北光伏电站5万千瓦、榆社云安光伏电站1万千瓦均位于晋中市榆社县;黎城盈恒光伏电站25万千瓦位于长治市黎城县;芮城陌南光伏电站15万千瓦、芮城西陌光伏电站15万千瓦均位于运城市芮城县;左权羊角风电场5.1万千瓦位于晋中市左权县;五寨李家坪风电场9.57万千瓦位于忻州市五寨县;平鲁掌柜窑风电场7万千瓦位于朔州市平鲁区。
芮城陌南光伏农业种植面积:共51个方阵,约5400亩。
服务范围:提供本项目司机、厨师、农业种植相关服务,本次共需要司机15人,厨师12人,农业种植负责人4人。服务期限均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需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