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2021年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冈县2021年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由凤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审批【2021】3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凤冈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县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28套,项目占地面积740.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02. 28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650. 2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161.05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90. 00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亮化工程1项,挡土墙210
m³、绿化工程825 m²、化粪池50m³、排污(排水)沟100m、小区道路150m²、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455.02万元,其中勘察-设计-施工总投资为2168.02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勘察内容:本工程岩土勘察
2.4.2设计内容: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2.4.3施工内容: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安装、重要设备设施采购安装、以及该项目地块内需增加的其他所有施工内容。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①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如满足3.1条施工资质、勘察、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可不组成联合体投标。 4.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