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扎煤公司各单位
2.2 规模: 年产1790万吨
2.3 建设工期:\
2.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数据机房建设 |
详见技术文件 |
套 |
1 |
2 |
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中心机房建设) |
详见技术文件 |
套 |
1 |
3 |
工业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
详见技术文件 |
套 |
1 |
2.5 交货地点: 扎煤公司物资公司五十五库。
2.6交货期:合同签订40日内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设备清单要求的UPS主机和室内机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3.2.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同一标段(包)里,如果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经销商)同时投同一品牌的,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21日9:00起至2021年12月2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