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2-2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红雁池电厂 一、招标条件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技改项目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餐饮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近2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1项餐饮类服务业绩,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22 16:00到2021-12-3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22 16:00到2021-12-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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