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清洁能源 海上风电智慧运维系统
运行管理模块推广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1-124-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射阳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清洁能源 海上风电智慧运维系统运行管理模块推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范围:在集团移动两票部署的基础上,开发覆盖清能 所属风电场的移动应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智慧运维中心服务器资源,将推广海上风电智慧运维系统运行管理等模块,由海上风电推广至陆上风电,PC端推广至移动端,实现清能 所属场站智慧运维应用全覆盖,其中移动端需有效接收分析、预警诊断,同时配合集团移动两票部署工作。合同签署后8个月内完成功能开发及优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项目设计或1项新能源项目施工调试或2项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智慧风场平台相关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