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试验机组工程阀控铅酸蓄电池组、凝结水除铁装置、阴极保护系统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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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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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 轮机试验 电站试验 机组工程 阀控铅酸 蓄电池组 设备 |
工程概况:中国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 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 160 万 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 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 6 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 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 2 台试验机组和 2 台保障机组。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 1 座 300MW 级 F 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 #3 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 460MW; (2)预留 1 座 400MW 级 G/H 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 机组) 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 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 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 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 用供水系统、 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 及相关二次设备。 (3)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 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 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 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阀控铅酸蓄电池组设备,并提供保证设备 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具体详见招标文 件。 |
交货期 详见招 标文件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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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 轮机试验 电站试验 机组工程 凝结水除 |
工程概况:中国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 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 160 万 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 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 6 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 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 2 台试验机组和 2 台保障机组。 |
交货期 详见招 标文件 |
1000 |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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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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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装置设 备 |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 1 座 300MW 级 F 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 #3 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 460MW; (2)预留 1 座 400MW 级 G/H 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 机组) 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 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 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 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 用供水系统、 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 及相关二次设备。 (3)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 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 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 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凝结水除铁装置设备,并提供保证设备安 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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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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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燃气 轮机试验 电站试验 机组工程 阴极保护 系统设备 |
工程概况:中国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证基地拟选址于临港新 片区前沿装备制造区域,毗邻申能集团临港燃机电厂 160 万 装机,属于上海市规划的 480 万装机的电源基地。试验基 地部件试验台区域规划建设 6 个试验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试 验电站区域规划建设 2 台试验机组和 2 台保障机组。 试验机组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 1 座 300MW 级 F 级(含联合循环)试验机组(简称 #3 机组),联合循环年均工况最大出力约 460MW; (2)预留 1 座 400MW 级 G/H 级燃机试验机组(简称#4 机组) 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本项目不考虑 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及配套部分系统和设备的建设,仅预留 400MW 级 G/H 级试验台位用地,同时考虑必须一次建成的公 用系统,主要有天然气厂外管道和厂内调压站厂房、厂区公 用供水系统、 220kV(500kV)升压站电气主母线和出线容量 及相关二次设备。 (3)试验机组所需水源、电源、天然气源、场地、环保等 公共设施和保障机组一并统筹规划建设,以降低投资、节约 用地。相关费用根据设计方案按比例分摊到整机试验机组和 保障机组。 本项目招标范围:阴极保护系统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并提 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 详见招 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重型燃气 轮机试验 电站试验 机组工程 阀控铅酸 蓄电池组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 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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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 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 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国产品牌产品或者进口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产品接受代理商 投标,投标人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有一 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国内近 5 年内(2016 年 11 月-2021 年 11 月)具有至少 1 个阀控铅酸蓄电池组设 备供货且成功运行 1 年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 需包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和已投运证明材料(业主单位确认的设备移交证明或发 票等能证明本设备投产交付的材料均可))。 |
2. |
重型燃气 轮机试验 电站试验 机组工程 凝结水除 铁装置设 备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 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 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 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国产品牌产品或者进口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产品接受代理商 投标,投标人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有一 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 5 年内(2016 年 11 月-2021 年 11 月)具有至少 1 个电站凝结水除铁装置设备供 货且成功运行 1 年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 含设备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和已投运证明材料(业主单位确认的设备移交证明或发票等 能证明本设备投产交付的材料均可))。 |
3. |
重型燃气 轮机试验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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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试验 机组工程 阴极保护 系统设备 |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 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 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 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1、国产品牌产品或者进口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产品接受代理商 投标,投标人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有一 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 5 年内(2016 年 11 月-2021 年 11 月)具有至少 1 个阴极保护系统设备供货且成 功运行 1 年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设备 主要参数、签字页复印件和已投运证明材料(业主单位确认的设备移交证明或发票等能证明 本设备投产交付的材料均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