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4年后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后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2021 年 12 月江西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1 项目地点: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鹏田乡
2.2 服务期限: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招标范围: 非生产区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餐饮服务综合管理和车辆运输及管理服务, 具体承包范围及内容见技术规范。人员最低配置, 物业管理 49 人, 车队 19 人, 餐厅服务人 员 32 人。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 投标人须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两家及以上类似后勤综合管理服务(包含餐饮服务、车辆管 理、会议服务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独立完成的业绩(服务期满一年以上)良好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如有): 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均大于 0。
3.5 其他要求(如有): 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8.1 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8.2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 惩 戒 “ 黑 名 单 ” 或 安 全 生 产 不 良 记 录 “ 黑 名 单 ” 的
3.8.3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 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8.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8.5 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 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8.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3.8.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8 财 务 账 户 以 及 主 要 资 产 被 冻 结 、 查 封 的
3.8.9 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
3.8.10 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 且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查 询 网 址 :当地企业信息网);
3.8.11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 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8.12 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8.13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至2022 年 01 月 06 日 17 时(北京时间,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