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厂前区综合服务楼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东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厂前区综合服务楼建安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惠州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9F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厂前区综合服务楼建安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包含建筑工程施工的已完工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封面、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需清晰体现业绩类型、业绩内容等,加盖投标人公章);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报告,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需提供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27 08:30到2022-01-04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