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贵阳至平塘(克度)铁路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建贵阳至平塘(克度)铁路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贵阳至平塘(克度)铁路,线路起于贵阳,经惠水至平塘克度,与规划的兴永郴赣铁路衔接。
项目起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编制贵阳至平塘(克度)铁路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研究内容:通道现状及问题、电磁环境影响、客运量需求及预测、建设必要性、建设时机、功能定位、走廊带比选、技术标准、运输组织、引入枢纽方案及主要工程内容、估算总投资、经济效益等,以及为编制研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分析研究、项目专家评审组织汇报、会务等与研究报告有关的工作,协助贵州铁路投资集团 进行报告或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2.3 计划服务期 (1)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2)在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审查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后15日内完成对成果文件的修改和完善,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3.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和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8. 投诉举报的处理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投诉人)认为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该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 (2)被投诉人的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按规定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还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如果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9. 系 联系 2021年12月27日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