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海晶盐光互补项目PC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天津滨海新区海晶盐光互补项目PC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滨海新区海晶盐光互补项目PC承包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天津海晶盐场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长芦盐场内,规划容量553MW。根据电网公司要求,拟新建500kV升压站一座。场址面积共计约11066亩,光伏电场在盐厂养殖池中建设。本期光伏项目为新建项目。招标范围为光伏发电项目场区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保管;光伏发电场所有建安、调试、二次进场工程;项目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整套试运、整体验收、专项验收、质保等。
工期:24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5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5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名字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1-04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1-17 14: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