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榆林工程矿用支护产品加工用原材料暂估4个月使用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榆林工程2021年支护产品原材料采购 |
根据榆林工程材料加工中心支护产品生产量,进行原材料钢材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榆林工程2021年支护产品原材料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证明。
7.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必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代理生产厂家必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钢材销售合同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生产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参加投标;同一生产厂家的不同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2-29 16:00到2022-01-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2-29 16:00到2022-01-1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