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防甩限制件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防甩限制件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2743
2.2 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防甩限制件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 常规岛防甩限制件,设备数量:田湾78常规岛防甩限制件共12套、徐大堡34常规岛防甩限制件共12套,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及相应的备件、服务、培训、文件等。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文件”。 DDP核电现场指定地点交货_ 田湾7#机组防甩限制件2024-2-11,8#机组防甩限制件2024-10-9;徐大堡3#机组防甩限制件2024-4-11,4#机组防甩限制件2024-12-9 2.7质量标准:见招标文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1.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1.3.1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3.1.3.2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1.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2.4 招标范围
2.5交货地点
2.6交货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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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nnce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