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程项目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二期)研发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核工程项目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二期)研发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HGJF002787
2.2 招标项目名称
核工程项目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二期)研发
2.3 招标项目概括
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技术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核工程项目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二期)研发 详见《第五章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详见《第五章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空港四路518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交付。
2.5项目实施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空港四路518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交付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经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1.3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8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3.1.4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或正在承接的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研发业绩。
注: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页、体现产品类型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1.5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七)投标人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
注: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等佐证材料。(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具体要求见(六)拟派本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法律规范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