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 调试数字化管理平台研发外委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东 调试数字化管理平台研发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HDGC020007
2.2 招标项目名称
华东 调试数字化管理平台研发外委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随着核电站自动化、智能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实现核电工程调试数字化管理已成为必然。华东 所参研调试数字化管理平台研究课题,主要目标是开发出一套与公司现有的调试信息管理系统(基于odoo平台开发)形成良好兼容,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调试数字化管理平台,将逐渐实现调试试验项目全过程数字化,智能化,使调试试验项目全过程管理和实施更加高效、便捷。该平台以调试试验业务流程为中心实现试验程序编辑、修改、多层审批,试验报告自动生成、多层审批,试验数据采集计算及修订信息的完整记录,并兼具QC管理、HSE管理及远程协作等功能。
2.4 招标范围
根据目前调试试验全流程管理和实施要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现有技术条件,确定平台的框架和功能模块;对各功能模块进行详细设计,提出各模块的详细功能和其功能板块间的接口要求,最终开发出可行的调试数字化管理平台(调试数字化管理平台包括:规程编写、生效、升版和审批:线上编辑、审批;规程执行;QC管理;试验进度监控;调试报告自动生成;多人协作;HSE管理-安全环保信息台账管理功能),并与招标人现有的调试信息管理系统形成良好兼容。
2.5项目实施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2.6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后一年内完成,项目实施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备所投标项目的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4)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有一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软件开发类项目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