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城区重点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城区重点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不足部分由政府专项债券等其他资金补充(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包含高阳县文化路(商贸大街-三利大街)道路翻新改造等七条路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植被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方面内容。
2.2建设地点:高阳县文化路(商贸大街-三利大街)、尚阳路(三利大街-纬七街)、纬七街(正阳路-尚阳路)、朝阳路、平安路、锦华街(迎宾路-朝阳路)、延庆路(三利大街-保沧路)。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对高阳县城区重点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收集资料出具勘察报告以及出具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及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确定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违规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6日9时至 2022年1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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