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太平驿公司生产区域消防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消防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平驿电站(含闸首、开关站)、太平驿公司水电管理中心。
2.2 规模:太平驿电站闸首、开关站、地下厂房的消防系统改造
2.3 建设工期:2022年04月18日—2022年06月18日
2.4 标段划分:/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采购内容:1)太平驿电站闸首、开关站、地下厂房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全套的拆除(气体灭火系统除外);2)太平驿电站闸首、开关站、地下厂房成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消防监控终端的供货及安装;3)原气体灭火系统信号接入新系统;4)消防的检测、验收等;5)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施工方案的编写等。
(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
2.6 交货地点: 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华能太平驿电站。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资格能力要求: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2个水电站消防系统供货及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月5日9:00起至2022年1月1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