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350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编制《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通过具有审查权的环境主管部门评审、批复;负责将《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等报送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存档,具体工作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伊敏河镇。
服务期:自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通过国家批复的露天煤矿环评报告书编制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及批复文件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为无效业绩。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此工程项目不准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月5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1月1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