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三板溪水电厂位于沅水干流上游清水江中下游,坝址位于贵州省锦屏县境内,下距锦 屏县城 25km,距湖南省怀化市直线距离约 140km,是沅水干流梯级电站中唯一具有多年调 节性能的龙头水电站。
根据《三板溪水电站环境影响复核及补充评价报告》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贵州省清 水江三板溪水电站环境影响复核及补充评价报告审查意见的复函》 (环审 【2002】86 号) 和 2018 年《贵州清水江三板溪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的要求,有效保护和增殖沅 水上游清水江的鱼类资源,三板溪水电厂在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境内投资建设鱼类增殖 放流站,开展放流对象人工驯养和繁育研究相关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鱼类增殖站设备、设施运行维护;
(2)鱼类增殖放流;
(3)人工鱼巢实施;
(4)鱼类资源调查、放流鱼类跟踪监测和适应性评价;
(5)鱼类增殖站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
详细内容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工期
合同工期: 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
节点工期:
(1)每年 4 月前,提交鱼类增殖站运行维护方案和人工鱼巢实施方案;
(2)每年 7 月前,完成人工鱼巢投放;
(3)每年 10 月前,完成鱼类资源调查;
(4)每年 12 月前,完成鱼类增殖放流;
(5)每年 12 月提交人工鱼巢实施、鱼类资源调查、跟踪监测、适应性评价报告、运 行维护管理报告。
详细内容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 《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和《水产苗种生产许 可证》 。
3.3 业绩: 至少具有本招标文件所列的桂林薄鳅、张氏薄鳅、湖南吻鮈、湘华鲮、湘 江吻鮈任意一种特种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技术研究或人工繁殖经历(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 财务指标表》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运行维护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运行维护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运行维护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 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 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具有水产养殖、渔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6.3 应有 8 年以上水产养殖行业工作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类似于本项目的业绩 (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3 年以上 的项目经理。
3.7 主要人员: 主要管理、技术、科研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的本单位员工,并至少有
1 个以上类似项目经验,至少配备 2 人,每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 22 天。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 (项目) 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 (项目) 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 (项目) 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 (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 (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 (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 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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