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总医院_安防视频传输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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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油田总医院_安防视频传输设备维保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www.dlztb.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大庆油田总医院_安防视频传输设备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安防视频设备数量:1310个视频传输点,硬盘录像机68台,光端机96台,交换机101台,视频监视器73台,解码器9台,UPS 6台,无线设备18套, 服务器3台,光纤收发器125个。
安防视频传输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通信设备维修服务相关内容;(备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的认证范围应含有网络系统运行维护或运维等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3. 投标人须在大庆地区具备固定场所。自有场所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如果房屋抵押,则需提供由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查档证明原件并加盖其公章。 场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原件,以及租赁相对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房屋出租方为自然人的,则加盖自然人名章并提供身份证影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尚在办理中的新建场所,须提供由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大庆市高新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