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阴100MW农光互补光伏储能发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1-2-019)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山阴100MW农光互补光伏储能发电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计划建设100兆瓦,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为预招标采购,合同生效条件为经华能内部投资决策通过并完成集团公司备案,如不通过,则本采购无效,中标人承担采购无效的风险,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阴100MW农光互补光伏储能发电项目是由华能山阴发电 投资新建的一座大型光伏电站。本光伏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00MW,本期一次建成,本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通过Ⅰ回110kV线路,长度约20公里,接入永皓电厂升压站110kV母线,再通过永皓电厂皓七双回线接入国网七里沟220kV变电站,同步规划建设容量15MW/15MWh储能装置。
本项目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建设规模为100MW光伏,建设单位为华能山阴发电 ,设计单位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场址中心坐标39.729013°北,112.676858°东。本工程拟选场址南北跨度约3.5km,东西跨度约5.5km,场区海拔高程在 1490-1570m 之间,属于山地光伏电站工程。占地面积约为3700亩。本工程直流侧装机为100MW。本项目推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推荐采用峰值功率 540Wp 的单晶硅单面光伏电池组件及 225kW 组串式逆变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电站及升压送点工程,工程建成后并入电网,生产运行期为25年。
2.2工期计划:2022年2月10日-2022年6月25日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试运、验收。2022年6月1日前完成首个阵列并网带电工作。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所有光伏发电设备、集电线路、升压站的土建、安装、试验、调试等工作,下述内容均由承包人承担:
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太阳能组件、光伏并网逆变器、箱变、固定支架等主设备甲供,其它辅助性材料、安装用工器具全部为乙供。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组件、逆变器、箱变、相关控制系统、监控系统、集电电缆及光缆等所有设备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110kV升压站一座包括全部土建施工、安装工程,主设备包括连接电缆甲供,其它辅助性材料、安装、调试、试验用工器具全部为乙供。
土建包括但不限于:场内检修道路、临时道路、光伏区场地平整、建筑及配套工程、所有设备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局部绿化、防洪、给排水工程等。
安装包括但不限于:110kV线变组GIS、110kV主变、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的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特殊项目调试工作:全场表计送检。
集电线路:包括全部土建施工、安装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所有施工材料、设备、安装用工器具全部为乙供。
承包人应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占地、附着物赔偿以及协调过程发生的费用,承包人负责组织完成工程各阶段的质量监检,所有费用均包括在相应报价当中,发包方不再另行支付。
承包人负责以上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外,还应包括施工的内容分述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标段所有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货、保管;
2)负责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及配合验收,配合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环境保护监测与验收;负责消防施工安装和检测与验收、施工图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备案审查;
3)负责并网前与电网有关的手续、工程相关检测及验收、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协调省电力公司、市供电公司完成场站命名、图纸会审,组织召开各类验收会议,所有涉网设备联合调试及调通、通信设备联调及调通等所有与电网有关的工作。
4)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中甲供、乙供材料及试样的取样、送检和提供报告。
5)设备接地及常规接地装置工程。
6)负责埋设件的制作、安装工程。
7)负责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集电线路和所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交接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
8) 施工所必须的安全设施、器具、标牌。
9) 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应由乙方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线路跨越、穿越原有各电压等级线路、道路、河流、绿化、高大树木以及施工临时便道等不利因素,与此有关的青苗补偿费、征地、临时用地、阻工协调费、相关接网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4 预制舱式升压站与本合同界面划分:
招标人负责预制舱式升压站内电气设备的采购工作;段预制舱内的设备的安装工作,预制舱内的设备之间的线缆的采购及安装工作;招标人采购预制舱设备的单体调试工作,整个升压站内所有分系统调试和整套系统调试工作;升压站保护定值整定工作。
与工程的交界面划分:
1)与升压站土建工程界面:所有招标人采购设备的基础交安为界。具体分界点在设备基础和电缆沟内电缆支架的预埋件,上述预埋件属于升压站土建工程。
2)与其他安装工程界面:预制舱内所有采购设备、安装于预制舱内所有设备的接线端子为界。主变、无功补偿车板交货,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5年具有至少3项5万千瓦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且年龄不超过55岁,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 3 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