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公园路市文广局5号门面招租公告
一、项目编号:93-CQ2022-9
二、标的物 三、标的情况简介: 本次需招租的门面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园路,公园路市文广局4号门面,面积约43㎡; 实地踏勘 四、标的配套设施情况:水、电已安装; 五、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承租方自行承担卫生费、水电费。需缴纳三年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如签约时不能交房,以实际交付日10天后开始计算租期(免租金装修期十天)。 六、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一)承租方性质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经营范围及用途限制 门面的经营项目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 (三)其他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一)租期 租赁期为三年。租赁合同期内,出租方若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需收回的,则合同终止; (二)招租底价 门面竞租底价为196700元/年;每年递增8%; (三)付款方式 按年支付。 八、交易保证金:3万元 九、标的产权证明:无 十、竞价须知: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自动成为承租候选人,按其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签订租赁合同;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根据报价由高到低顺次排序的前三位竞价人为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人均接受底价而未报价的,按接受底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前一位承租候选人若放弃承租权利,则顺次递补。所有承租候选人均放弃承租权,该标的重新招租。承租候选人放弃承租权,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并且5年内不得参与毕节市范围内国有资产租赁项目的交易。 十一、出租方承诺: 对以上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十二、意向承租人承诺 (一)意向承租人已了解公告附件《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一旦成为承租人,将不作修改地签订《租赁合同》。意向承租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如发现意向承租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租人有权拒绝和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时间:竞价结束,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后,毕节市 网站将竞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公示。第一承租人必须在第2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结果公示发布的第2天即为第1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第二承租人必须在第4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第三承租人必须在第6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承租候选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出租人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三)合同签订 (四)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间截止前从基本账户(本人账户)先将租金、履约保证金分别交纳至如下账户,并持银行有效回执到毕节市信泰投资 签订合同: 户名:毕节市信泰投资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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