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酒泉风电 2022年管理、集控及检修中心基地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1-3-045)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酒泉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酒泉风电 2022年管理、集控及检修中心基地物业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酒泉风电 管理、集控及检修中心基地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新城区二期,文体路西侧,特尔鲜副食品市场东侧,市公安局边防支队指挥中心北侧A-4-04地块。总建筑面积为11132.0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8586.31平方米,其中公寓楼建筑面积4650.64平方米,检修中心建筑面积1382.96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2552.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45.76㎡,场区面积8200㎡。
服务期:2022年2月1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招标范围:为提高管理、集控及检修中心项目的集中管理程度,拟委托一家有资质的单位承揽管理、集控及检修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主要负责保洁、保安、院内绿化、车库管理、房屋维修和电梯维护等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1项及以上物业服务管理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扫描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