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火电协同污泥处理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福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位于福清市江阴半岛南部滨海东南端,东、南面向兴化湾,与牛屿、小麦屿等岛屿相对。
建设规模:本项目依托福州公司高效燃煤发电系统,以及超低排放的环保设施,在福州公司厂内新建成两套污泥直掺焚烧系统,总处理规模设计为250吨/天。
计划工期:2022年2月进厂,5月31日竣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2.1新建污泥掺烧系统设计及第三方审核。
2.2.2新建污泥掺烧系统湿污泥仓、半干污泥仓、电控室等土建施工。
2.2.3污泥斗、污泥刮板机、污泥输送泵、污泥输送管阀、电控系统等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提供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请提供三个体系证书的复印件或网站截图(网站截图可从http://cx.cnca.cn或认证公司网站截取)。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火电厂内污泥干化掺烧总包工程或火电厂内污泥干化掺烧设计或污泥干化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或火电厂内环保总承包工程业绩,其中必须包含2个火电厂内污泥干化掺烧总包工程或火电厂内污泥干化掺烧设计或污泥干化设备供货安装工程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要求包含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盖章签字、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关于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1.3 财务要求:/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相应证书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选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动力)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并提供证书。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选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并提供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月7日9:00-2022年1月13日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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