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环保低碳能源保供项目之焦炉本体及配套工程(炼焦标段)招标公告
现对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玉林市博白县龙潭产业园区。
建设规模:镍铁冶炼项目配套清洁环保低碳能源保供项目之焦炉本体及配套工程,年产240万吨焦炭,采用CHS67-2021清洁环保节能智能捣固热回收炼焦炉,分2组焦炉布置,每组焦炭产能120万吨/年,每组有16座焦炉,每座焦炉共有12孔,全厂共有384孔焦炉及配套16台余热锅炉。
设计单位: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2 界区划分
炼焦标段为E+PC形式,包括总体规划,生产设施主要包括备煤、炼焦(包括炼焦余热锅炉本体)、焦炉投产前烘炉、湿熄焦、筛焦,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办公楼、集控楼(含配餐就餐、消防控制中心、会议室、办公室)、维修厂房及备件库房、雨水收集池等。
炼焦标段负责从TOP001将柳钢中金供来的生产水、生活水、压缩空气、氮气、烘炉用天然气、低压启动蒸汽接至厂内公共管廊,并在公共管廊外1米处为各个标段留设介质接口并安装好不锈钢阀门,各个标段在就近的公共管廊管道接口自行取用。
炼焦标段负责厂区内其他标段界区外的消防管网和排污管道及管道支架。发电标段将消防水送至发电界区附近公共管廊外1米。
发电标段将循环水送至发电界区附近公共管廊外1米,炼焦标段负责公共管廊上的循环水管道,各个用户从就近处的公共管廊外1米处取用,干熄焦用循环水由余热发电统一考虑并送至干熄焦界区。
炼焦标段负责厂区内其他标段界区外的道路及雨水排水。
炼焦标段负责炼焦余热锅炉的加药取样、排污,蒸汽出口切断阀、过热器和再热器减温水调节阀组、给水调节阀组余热锅炉厂家的成套范围内;
炼焦标段负责余热锅炉本体(含锅炉吹灰器)、负责从余热锅炉到集气管支架TOP101的所有管道土建支架及电缆土建支架,不包括余热发电阀门平台;炼焦标段负责余热锅炉本体电动阀门气动阀门(如有)的供电供气(气源及储气罐由发电配置)、锅炉本体的防雷、照明、以及锅炉本体的排污、余热锅炉本体仪表并把仪表信号包括余热锅炉自带的电动阀、调节阀等的开关量及模拟量信号送至焦炉间台预留的由发电配置电气、仪表柜处(仪表传输信号为mV、4~20mA、电阻值等标准信号)。
炼焦标段负责将锅炉后的低温烟气送至脱硫脱硝界区外1米。
本工程采用送电制,所有标段的10KV电源由柳钢中金公司新建110KV站送至本工程各标段10KV进线接线柱(含电缆不含土建支架及桥架),余热发电标段负责本工程红线外一米(对接新建110KV站)至本工程各标段红线外一米的10KV电缆桥架(含土建支架,不含电缆),电缆桥架路由由炼焦标段协助规划。炼焦标段界区内的(含短距离跨界区)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含土建支架)由炼焦标段负责。
炼焦标段负责综合办公楼、集控楼、维修厂房、备件库房、雨水收集池等。
炼焦标段考虑在集控楼集控中心,设置全厂控制中心、全厂监控中心、全厂调度中心。集控中心可实现4个标段的控制、监控、调度的全部功能。将4个标段的控制信号、监控信号、调度电话信号全部汇集到此集控中心,集控中心预留控制接口、监控接口、电话接口、通讯接口,由各个标段将信号送至集控中心。炼焦标段在总图中规划光缆路由、统一光缆型号、并负责各个标段界区外的光缆支架,但送至集控室的光缆由各个标段自行负责。
炼焦标段变电变压器预留炼焦用电负荷的30%
各个标段负责向炼焦标段提交责任范围内的公共管廊土建支架设计所需要的有关条件。
未尽事宜由炼焦标段负责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所有标段界区外的工艺管线(含阀门)、电缆、光纤网络、及支架(含电缆及土建支架)的工艺连通,招标过程中有疑问可直接发澄清,若无澄清则由焦炉标段全权负责。
2.3 招标范围
项目工程采用PC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红线范围内为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建设产焦能力为240万吨/年的热回收焦炉及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炼焦标段界区划分,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技术要求及工程范围,完成设备材料(含工辅料等)采购、建筑(含建筑地下基础、截桩头、界区内地坪、道路、建设垃圾处置等)与安装工程施工、培训、调试、投料试车、缺陷整改、性能考核与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程业务;并对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防雷、资产清册及资料归档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工程。
2.4计划工期:
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390日历天内投产一组焦炉,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480日历天内全面投产。工期从发包人签发开工通知要求的开工日期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已办理换证的企业须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或以上)资质,未办理换证的企业须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项产能规模100万吨/年(或以上)的传统顶装或捣固焦炉工程施工或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复印件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否则提交无效)。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有焦炉项目工程施工或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5.3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2年01月12日08时30分起至2022年01月19日17时30分止,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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