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EPC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脱硝系统使用液氨作为还原剂,本项目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脱硝液氨改尿素项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EPC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安评、水保、环评、能评、消防注册验收、办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原有氨站设备及附属管道拆除及拆后地面处理、两套系统过渡和最终交付投产、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2.1.3项目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北郊六公里(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1.4计划工期: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总工期共487个日历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具有火电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烟气脱硝尿素水解制氨系统总承包改造合同业绩1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1-14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1-2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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