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UKA放化实验室辐射测量设备增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威海
1. 招标条件
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UKA放化实验室辐射测量设备增补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UKA放化实验室辐射测量设备增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核路9号(山东石岛湾核电厂)。
2.2 规模: 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200MW。
2.3 建设工期: 已并网发电。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高纯锗γ谱仪2台、碘化钠γ谱仪1台、低本底α/β测量仪1台,技术要求详见《UKA厂房内放化实验室辐射测量设备技术规格书》、《增购放化实验室分析仪器的变更》。
2.6 交货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核路9号(综合仓库)。
2.7 交货期:2022年6月底之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高纯锗γ谱仪品牌需具有3台及以上高纯锗γ谱仪的供货业绩;碘化钠γ谱仪品牌需具有3台及以上碘化钠γ谱仪的供货业绩;低本底α/β测量仪品牌需具有3台及以上低本底α/β测量仪的供货业绩;上述业绩的时间均不得早于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均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等)。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1月14日9:00起至2022年01月21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