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并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要求编制校内招标文件,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现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第二食堂的洗消、保洁业务招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21156FG2086C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5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用户需求书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内容:大学城校区第二食堂的洗消、保洁业务招标采购。
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供应商代表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月19日 至2022年2月1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9时30分(注9 时00分开始授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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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