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子发射及控制设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1Y00-WZ-GKZB-22-0135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子发射及控制设备
2.3 招标项目概括
招标编号:HYBⅡ-02-HW-GKZB-210473
招标项目
2.4 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功能要求
1 中子发射及控制设备 1套 中子发射及控制设备可实现的最大中子产额不低于1.0×1011n/s、稳定中子产额不低于1.0×1010n/s。
2.5 交货地点
夹江基地
2.6 交货期
6个月
2.7 质量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经第三方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证书范围包括使用或销售Ⅱ类射线装置,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三年均无亏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除外)。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3.4 业绩要求:/。
3.5 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七)投标人的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