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全厂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全厂保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200MW等级机组。完成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2022年6月19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厂保洁服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全厂保洁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电厂保洁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随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2-01-20 15:06到2022-01-2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2-01-20 15:06到2022-01-27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