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渌口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王家洲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株洲市渌口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王家洲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系统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株洲市渌口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王家洲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系统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1月21日14时30分到2022年01月27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7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7日10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渌口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王家洲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总承包项目合同的收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王家洲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为2.5万m3/d,对一期工程主要工艺设备和仪表进行更换,近期总建设规模为4.0万m3/d。预处理为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二级污水处理采用倒置AAO 生物池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隔膜压滤深度脱水工艺,污泥含水率达到55%。根据环评批复要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COD、氨氮、总氮和总磷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其他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
污泥脱水间建筑占地面积396㎡,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15米。详见第六章图纸。
2.2 招标范围
(1)本次采购项目招标范围为株洲市渌口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王家洲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系统设备及材料,主要有污泥系统的工艺、电气、自控优化设计,脱水系统的所有工艺设备、配套管路(含管道、阀门、管件)、线缆、电气柜、自控系统等主材及附件,所有货物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招标设备的二次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交验、设备进场前的第三方检定、现场合同执行配合、现场安装技术指导、调试、质保服务、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提交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招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但本项目卖方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对设备的质量以及设备集成后达到的整体工艺性能负责,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本合同承包人应负责全部的设备调试工作。在完成所有设备的单机调试后,还应对拟投标设备在王家洲污水处理厂进行系统联机调试和全厂试运行,泥饼含水率小于55%,并经验收合格。
(5)对招标方人员的培训以及执行合同时的其它相关服务。
2.3 交货要求
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车辆可开至交货地),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车辆可开至交货地)且负责卸车(车辆开至交货地路途)安全监管。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运输方式及路线。
交货时间:项目计划交货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实施),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于15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拟投标产品制造商或集成供货商;
(2)业绩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制造商或集成供应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类似污泥脱水设备供货业绩;
(3)财务要求:2019年、2020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标书款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标书款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新平台开票时间:当月0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01日后再自行申请)。
4.7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标书款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标书款等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费用,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大保护 开具,并由大保护 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 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 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 指定网站( /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2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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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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