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田工程项目管理 受中国邮政集团 十堰市 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 十堰市 寄递业务收寄环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依据:中国邮政集团 湖北省 《关于十堰市邮政 寄递业务收寄环节外包项目的批复》(鄂邮公司办字〔2021〕75号)
2、项目
3、招标范围:全市(包括十堰城区、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收寄环节服务
4、标段划分:
共计1个标段。其中各项业务单价最高限价等具体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自筹
6、投标要求:
6.1 投标人的报价要求:每项业务报价均不能超过该项业务单件最高限价、金额不能超过年度报价总额,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及年度报价总额的报价将被否决;
6.2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价格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
7、服务期:1年
8、计价方式:按件或趟次计价(按照实际发生量乘以单价计算)
9、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或信用声明)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8)投标人为中国 (http:// )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投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资格审查及评审方式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选择符合要求的中标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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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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