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 委托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 车站业务委外项目(2022-2023年度)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对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 所属地铁12号线正线33个车站管辖范围(含自然形成空间)及其站线(含辅助线)范围内,筹备期间的车站安全管控、施工配合、现场介入管理和运营期间的行车组织、客运组织、票务组织、应急处置及业主需要的拓展业务等地铁车站站务员岗位相关工作业务进行外包。
3、项目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招标内容:
(1)开通筹备期工作内容(2022年度)
承包商主要工作为参与车站设备设施周期巡视、施工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及跟进落实整改、协助进行轨行区人员进出管理、跟进车站装修施工进度、协助建立完善车站基础台帐、协助完成各专业设备设施综合联调、试运行安全保障、配合完成筹备期各种演练及培训工作、安全预评估及运营前安全评估等筹备期车站日常事务。
(2)运营期工作内容(2023年度)
承包商主要工作为按照业主发布的规章制度(车站运作手册、行车组织规则、车站票务管理规定、车站应急预案等,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参与运营期车站日常运作、行车组织、客运组织、票务组织、应急处置及业主需要的拓展业务。
a.车站日常运作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按车站管理要求执行车站开关站程序及日常安全巡视,在站厅及站台值守时按服务标准提供乘客咨询导乘业务、车站属地内除高压设备除外的设备设施巡视及简单故障处理。
b.行车组织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轨行区人员进出管理、参与站台门/车门故障处理、轨行区拾物、协助完成每日运营前检查工作、监控站台乘客候车秩序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并按相关预案处理、信号系统故障时协助车站人员完成人工准备进路。
c.客运组织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乘客上下车引导、协助业主按客流组织方式进行有效的客流组织工作,大客流站间人员支援、协助车站妥善处置乘客客伤工作。
d.票务组织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车站回收单程票,更换、回收自动售检票(AFC)设备的钱箱、票箱,清点钱票、协助回收TVM/AVM及加币加票处理;设备故障时,完成AFC设备故障处理;按照车站售票员的工作标准发售各类车票、充值、兑零、乘客事务处理;办理各类退票业务;特殊情况下票务处理等票务相关工作;对需进出边门的乘客进行辨识、解释、处理等相关工作。
e.应急处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车站各站应急预案中的站务员岗位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f.业主需要的拓展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满足业务需要的涉及消防、反恐、三防、防疫的演练及培训等工作。
g.技术规格书包含的其他各项要求。
8、项目预算:人民币4773.79万元。
9、工期:暂计486个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2022年9月1日,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签发的开工令/开工报告为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资质必须满足:投标人企业经营范围包含人力资源服务或物业服务;
(3)投标人业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间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a.提供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人力资源服务类业绩;
b.提供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物业服务类业绩(仅限轨道交通类、工业园区类);
c.提供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运营服务类业绩(仅限轨道交通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只接受一家投标,母子公司只接受一家投标。
注:
(1)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2)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我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招标人(含招标人股东方)列入招标人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投标人且正在处罚期的将不被接受。
(3)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12、投标人
本次招标活动在 ( /)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当遵守该公司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登录 /进行网上注册并报名)。
13、
14、 投标人网上注册相关事宜
15、现场踏勘:不组织。
16、投标保证金:¥800000.00元(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在
17、截标、开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2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