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龙潭湖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凤冈县龙潭湖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凤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凤发改审批【2020】6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凤冈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凤冈县县城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管网约64920米并配套建设其附属设施,湖底清淤疏浚及渗漏处治理约172600㎥,河道清淤疏浚约244000㎥,水生态修复约118300㎡, 生态护岸建设约9360m,面源污染治理约54400㎡,河道湿地修复约6100㎡;建设垃圾转运站4座并配套相关转运配套设备设施,生态停车场1座,公共厕所8座,农贸市场中心改造提升4座,城市绿化约100000㎡,城市亮化约800盏路灯,山体修复约180000㎡,植被恢复约350000㎡,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约10000㎡,文化长廊约500m,生态步道约12000m并配套建设步道附属设施等。
2.3项目批准概算总投资额: 40090.36 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建设工期:24个月;
2.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到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投标及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