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浮船式取水设施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浮船式取水设施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HDGC020163
2.2 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浮船式取水设施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旨在利用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部分热量,采用蒸汽转换技术,为徐圩新区石化基地供应600t/h工业蒸汽。
项目拟于田湾核电站厂区安全前池处设置浮船式取水设施,浮船式取水设施内设置三台卧式离心泵,两用一备,提供化水厂房海淡工艺5~10月份用水。
2.4 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浮船式取水设施
设备数量:浮船式取水设施一套,及浮船式取水设施配套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验/试验、包装运输、现场技术服务、培训等。浮船式取水设施整套设施主要设备详见第六章材料设备分项价格表所列。
2.5交货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2022年11月13日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贸易公司或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