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04/17-CL-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
一、招标条件
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生产物资类班车)2022-2023年度石灰石粉、石灰石子及液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04/17-CL-0401 | 2022-2023年度石灰石粉采购 | 石灰石粉采购数量:20000吨 | 500 |
CHDTDZ104/17-CL-0402 | 2022-2023年度石灰石子采购 | 石灰石子采购数量:62000吨 | 1000 |
CHDTDZ104/17-CL-0403 | 2022-2023年度液氨采购 | 天津军粮城发电 、天津军电热电 2022-2023年度液氨采购3500吨 | 10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2-2023年度石灰石粉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若投标人为矿山开采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开采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合法经营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与合法矿山开采商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协议(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合作商的矿山开采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矿山开采商及经销商公章,该协议及提供矿山相关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提供运输证明《道路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所签订的运输协议及第三方《道路运输许可证》。
7.投标人近四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3项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8.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招标人各项质量指标要求,提供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可的产品检测报告(最近半年内);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商正式授权书及其生产资格的证明材料;同一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及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2022-2023年度石灰石子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若投标人为矿山开采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开采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合法经营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与合法矿山开采商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协议(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合作商的矿山开采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矿山开采商及经销商公章,该协议及提供矿山相关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需提供运输证明《道路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所签订的运输协议及第三方《道路运输许可证》。
7.投标人近4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3项石灰石子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8.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招标人各项质量指标要求,提供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可的产品检测报告(最近半年内);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商正式授权书及其生产资格的证明材料;同一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及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2022-2023年度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具有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还须提供液氨产品制造商相关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协议书。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时间不少于1年的委托运输意向协议书。
6.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液氨的权威化验报告,要求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液氨运输的方式及运力证明文件。投标人还需提供不少于三个2018年1月1日至今为电力系统供应液氨的供货业绩(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7.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招标人各项质量指标要求,提供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可的产品检测报告(最近半年内);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商正式授权书及其生产资格的证明材料;同一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及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2-01-27 15:00到2022-02-1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2-01-27 15:00到2022-02-14 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