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标段-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C01201.010103-005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
1 招标条件
中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施工标段-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
(2)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2×7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相应的公用设施,两套联合循环机组一次设计完成、分阶段建设实施。本工程第一阶段先建设一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抽凝机组)、1台30t/h天然气蒸汽锅炉,第二阶段再建设另一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背压机组) 。
(3)招标范围: 2×7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的所有建安工程(不含甲供设备采购)及其他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建设工期: 本项目第一阶段总工期为14个月,第二阶段总工期为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机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标体系认证证书;
3.2 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机组验收通过移交建设单位日期为准),具有已完工的75MW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主体标段建筑安装施工业绩不少于2台套 ;
3.3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聘用单位为投标人),担任过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主体施工标段的项目主要负责人职务(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且无亏损;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投标的情形,且投标人不得被列为“北京京能 ”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 ”及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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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e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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