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佛冈县中核汇能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市佛冈县中核汇能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佛冈汇能能源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HNGS020179
2.2 招标项目名称
清远市佛冈县中核汇能乡村振兴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场址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和迳头镇,该地块植被茂密,地势略有起伏。佛冈县水头镇地块,场区西侧紧邻京港澳高速和京广线,佛冈县县道 X373 贯穿光伏区,区内交通网较发达;另一处位于佛冈县迳头镇,场区西侧紧邻京广线,东侧紧邻佛冈县县道 X373,交通十分便利。本工程备案规模为200MWp,直流侧安装容量200.00736MWp。拟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并新建一回220kV送出线路,送入附近的变电站,距离18km。本项目为农光互补项目,其中在水头镇附近有2块约200亩的土地建设为农光旅一体化示范项目。
2.4 招标范围
(1)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光伏电场初步设计;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包括农业和旅游部分);光伏电场竣工图编制等;
(2)光伏电场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除组件、逆变器、主变、储能设备、箱变、集控中心设备外)、安装、调试、安全稳定运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含农业部分、旅游部分建设和调试及验收);
(3)光伏电场建筑及安装工程;
(4)负责现场地表植被、建筑物等相关清表工作,面积约4000亩;
(5)负责外送线路、场区集电线路等塔基基础的征地、清赔工作;
(6)负责外送线路建设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负责电站储能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除储能设备本体外)、施工、相关实验、各项验收及手续等;
(8)协助办理本项目的土地征用和土地租赁等相关工作;协助办理电网接入方案及批复等相关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第八章 项目技术资料 技术规范
2.5建设/项目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
2.6计划工期
2022年6月30日前保证项目具备并网条件,2022年7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委派的EPC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5)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至少具有总装机容量2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或类似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若2021年审计报告未出具,可提供2018年至2020年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对于IP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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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