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0803-DTFD-SB/XL-[2022]第2号(总13号) 发 包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对黄河大通发电 2022年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比对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黄河大通发电 2×300MW发电机组于2006年投运,厂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31公里处,脱硫、脱硝系统CEMS及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共13套,需对所有CEMS和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委托比对监测。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黄河大通发电 共13套(#1机组CEMS设施6套,#2机组CEMS设施6套,污水站水质在线监测设施1套)脱硫、脱硝系统CEMS及水质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比对监测。 (2)按环保法规要求按时开展烟气的检查监测、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的监督检查监测、脱硫废水检查监测、厂界无组织监测、油库区域监测、氨区监测。 1.2.2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按国家和青海省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负责脱硫、脱硝系统CEMS及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的比对服务,提供符合要求的脱硫、脱硝系统CEMS及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的比对数据报告。 (2)按环保法规要求按时开展烟气的检查监测、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的监督检查监测、脱硫废水检查监测、厂界无组织监测、油库区域监测、氨区监测,同时出具监测报告。 (3)CEMS和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的比对档案建设。 (4)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考核。 1.2.3 服务期限:计划2022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总服务工期1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的时间为准,总服务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大通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CMA认证证书(证书内范围应满足招标范围内容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人员资质要求 现场比对人员须具有环境监测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证书内范围应满足招标范围内容的要求)。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火电厂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委托比对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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