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HDJ-SB/A-[2022]第2号(总72号) 发 包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阵列区设备基础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 项目概况 由黄河电力检修工程 承建的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二期工程,该项目大庆市位于黑龙江省南部偏西,松辽盆地中央坳陷区北部,东与安达市、肇州县接壤,南与吉林省隔江(嫩江)相望,西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毗邻,北与林甸县相连,滨洲铁路从市中心穿过。 本次光伏发电项目新建工程位于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境内,场地在长岗子村和东围子村东部,与一期光伏场地紧邻,位于一期光伏的东侧,光伏场地处于平原地区,地势开阔,厂区大致为狭长型分布,南北长约5km,东西最宽处宽约0.8km,整个光伏场区面积约为3.5km2,根据大庆地区气象资料,该地区2-3月份冻土层约1.75-2.0米之间,不同地区略有差别。 该工程所涉及支架基础、箱变基础、逆变器平台基础、储能设备基础等设备的PHC桩基础放点、引孔、散料、打桩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1.2 招标内容 1.2.1 本招标文件所包括的所有主辅材料均由发包方提供。本项目主要为阵列区土建桩基础施工,工作范围如下(但不限于): 投标方应承担投标范围内工程的施工、消缺处理等直至竣工移交给发包方的全部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PHC管桩基础:工作面散料、保管、放点、引孔、打桩; (2)配合到货卸车(吊车和起重工由发包方提供,投标方负责卸车时提供配合人员辅助卸车)。 1.2.2 施工工期 计划工期为:2022年3月5日至2022年4月10日,共计37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电力检修工程 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4.4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 (2)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一个PHC管桩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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