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1、项目 2、项目编号:GZSH-2022-131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绥阳县洛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设计采购(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2)采购数量:1项 (3)采购预算:500846.00元(最终设计费用以财评审核的实际建安费为取费基数及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设计金额下浮55%并结合投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作为结算依据)。 (4)主要技术、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设计方案及图纸送审稿,通过评审后5日内提交报批稿。 (6)交货地点或服务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销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价格: ①专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财库 【2011】181号)的格式)的证明材料。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① 专家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产品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 ② 供应商须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相关材料。 (3)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①专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 ②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监狱企业产品进行标注说明,且产品不得出现畸形报价,否则专家有权不予认可。具有两种或以上上述性质产品,不重复享受政策价格扣除。 (2)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专业乙级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6、竞标文件 7.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8、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2 月14日10:30(迟到的竞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9、竞标文件递交 10、竞标有效期: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后30天(公历日); 11、竞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12、磋商时间:2022年02 月14 日10:30; 13、磋商 14、采购人 联系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