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龙瑞科技 智能会议室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LRKJ-FW-GKZB-22-0001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龙瑞科技 智能会议室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1.项目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运行测试、验收等工作。
3.服务
2.4 招标范围
中核龙瑞科技 智能会议室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运行测试、售后服务等,结合第二项目部会议室运行需要,根据会议室不同需求以及用途,对第二项目部第一、第三、第五会议室以及多功能会议室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具体为第一会议室改造包括显示大屏、音频、扩声等设备;第三会议室和第五会议室改造包含显示大屏;多功能会议室改造包括专业扩声系统,以打造技术先进、功能实用、操作简单的智能会议室。
具体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项目实施地点
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运行测试、验收等工作。
2.7 质量标准
按照附件1质量标准全面负责质量,满足用户的使用及技术要求,带合格证及原厂铭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事项的供应及相关服务。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产品(显示屏)原厂商授权许可。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充裕的流动资金和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设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4)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清单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4)其他要求:
1)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2.本项目不支持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