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内蒙古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2×330MW机组煤场续建及山墙封闭土建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内蒙古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隶属中国华能集团,位于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镇,工程始建于1992年4月。
乌海发电厂三期设计煤场堆高12m,实际存煤量为6万吨,可供2×330MW机组燃用8天。煤场设1台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型号为DQL1500/600-30,轨距为8m。斗轮机下设双路带式输送机,三期仅安装1路,预留远期再安装1路的条件。
本次煤场续建及山墙封闭是在原有已封闭的煤场基础上进行延长,并对山墙进行封闭。本次煤场扩建轴线长度98.0m,轴线跨度98.0m,西侧接已建煤场,东侧山墙封闭,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筏型基础,挡墙采用钢筋混凝土墙,柱顶支座埋件标高(2.2+0.3)2.5m。
工期:10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规模:2×330MW。
招标范围:续建条形封闭煤场土建和附属部分施工。
土建部分施工包含施工降水、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钢筋混凝土梁柱、钢筋混凝土墙、散水、外墙柱防水涂料、防撞钢柱、网架支座预埋件安装及脚手架硬化地面的施工、施工期间沉降观测点的安装,场地建筑物拆除。
附属部分施工包含道路的施工、绝缘地坪、排水沟;上下水管道的施工,消防阀门井土建施工(不含消防炮及地上部分消防管道);电气系统照明、接地、电缆敷设、射雾器的采购和安装等的施工。影响煤场施工的道路拆除等,所有垃圾外运。
除网架支座埋件外全部由投标方负责供货和施工。负责开挖过程中破坏的电缆防火封堵、接地及管道等的恢复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改革后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改革后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2份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2月10日 9:00时起至 2022 年2月18日17:00 时止。
招标文件费: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