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龙瑞科技 监督性前沿站及监督性监测子站施工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龙瑞科技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LRKJ-GC-GKZB-22-0002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龙瑞科技 监督性前沿站及监督性监测子站施工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招标项目中核龙瑞科技 监督性前沿站及监督性监测子站施工项目;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4 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监督性前沿站及监督性监测子站包括监督性前沿站和9个监督性监测子站。监督性前沿站位于厂区外的金瑞科创城。
3.工程承包范围:
(1)监督性前沿站及监督性监测子站包括监督性前沿站和9个监督性监测子站。监督性前沿站承包范围包括土建、给排水、保暖、电气、照明、所有设备安装、调试以及除甲供设备外所有设备的采购等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2)9个监督性监测子站承包范围包括土建、给排水、保暖、电气、照明、所有设备安装、调试以及除甲供设备外所有设备的采购等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2.5 建设/项目地点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2.6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后7日,具体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工期节点要求:(1)监督性前沿站:2022年8月24日土建主体封闭,2022年10月23日装修完成移交安装,2022年11月15日完成竣工移交。
(2)监督性子站:2022年10月24日土建施工完成移交安装,2022年11月15日完成竣工移交。
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验收通过率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地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拟派工程施工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有效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执业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投标文件中须包含相应人员近六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投标文件中须包含相应人员近六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充裕的流动资金和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设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如截至开标之日时,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尚未出具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可出具2018年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信誉要求:
a)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
b)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c)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d)已经列入中核龙瑞科技 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