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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2022-2025年含氟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2-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第1章 招标公告项目 合同编号:0421-TYN-FY-(2022)第5号(总5号)委 托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0421-TYN-FY-(2022)第5号(总5号)

委 托

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太阳能电力 2022-2025年含氟污泥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太阳能电力 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西邻金硅路,北邻昆仑东路,东与杨沟湾村相接。西宁太阳能公司P型、N型电池厂区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氟污泥(HW32)年产生量约为2800吨、抛光树脂(HW13)年产生量为5吨,被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需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处置。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太阳能电力 P型厂区及N型厂区产生的含氟污泥(主要成分为氟化钙,含水率≤70%)及抛光树脂(HW13)的合法运输、装卸、处置。

1.2.2 工作内容包含下列项目

(1)装卸、运输、处理处置危废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装卸、运输、处理处置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3)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安排运输车辆到达转运地点进行转运。

(4)按青海省环保厅要求办理危废处置联单。

1.2.3起运地点时间及方式:

(1)起运

(2)起运时间:根据现场含氟污泥及抛光树脂存放数量,由委托人提前一天

(3)起运方式:具备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运输。

1.2.4本次招标内容的处置周期:

2022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太阳能电力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危险废弃物处置企业。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具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范围包含HW32无机氟化物、HW13抛光树脂);

(2)具备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运输;若投标人不具备危废物品道路运输资质,可对危废物品运输部分进行分包(其余工作均不得分包),分包单位应具有危废物品道路运输资质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项含氟污泥处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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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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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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