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华北 委托,对2022年华北油气气液混相计量橇所需气液混相计量橇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华北油气 。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311-2009-1916-B1 2.项目内容:2022年华北油气气液混相计量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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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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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气液混相计量橇\CLass1500 DN65 | 5.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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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气液混相计量橇\CLass1500 DN50 | 3.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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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气液混相计量橇\CLass1500 DN40 | 2.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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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气液混相计量橇\PN63 DN50 | 20.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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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气液混相计量橇\PN63 DN40 | 51.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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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编制标的物技术方案,不允许直接以业主方提供技术规格书代替,否则视为无效(附技术方案)。 2.投标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投标商提供配套电气产品须具有不低于ExdIIBT4防爆等级的防爆证书;投标商提供配套气液混相流量计须具有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4.投标商须提供至少两台含气液混相流量计的成橇设备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发票,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合同复印件,使用现场设备照片,使用现场 5.9.1.①若投标人提供发票为开标前3个月内的(含3个月),须提供每张发票对应的使用现场设备照片(标清含气液混相流量计设备位置)、使用单位 ③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外购流量计发票。 6.9.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是投标人须提供业绩明细表(不提供业绩明细表的视为无业绩,明细表不含气液混相流量计成橇设备的业绩也视为无业绩)。二是投标人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及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仅需提供合同首页、标的明细页及双方盖章页等内容;技术协议仅需提供协议签署页、参数配置及含气液混相流量计的供货清单页等内容。三是投标人须提供用户使用证明(使用单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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