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63/17-QT-2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 所辖新能源场站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公司白杨沟风场、西沟风场、大连湖风场生产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能源场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63/17-QT-2201 | 苇湖梁新能源公司白杨沟风场、西沟风场、大连湖风场生产业务外包 | 苇湖梁新能源公司白杨沟风场、西沟风场、大连湖风场生产业务外包项目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苇湖梁新能源公司白杨沟风场、西沟风场、大连湖风场生产业务外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承修四级或承试四级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与项目类似的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标的数量、合同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等)及业主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次招标期间购买过招标文件的,需重新报名,但不用缴纳标书费,在缴纳环节由 做免收处理,原投标保证金已经退还,需重新缴纳。 公告时间:2022-02-22 10:39到2022-02-2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2-02-22 10:39到2022-02-28 17:00。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